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始终是首要考虑的因素。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稳定,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和规范,明确了哪些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或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这些规定不仅有助于施工单位提前做好风险评估,还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 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的基坑(槽)土方开挖工程。
3.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米及以上;搭设跨度10米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²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4.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利用起重机械进行拆卸的工程。
5. 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24米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门型脚手架工程;挂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异形脚手架工程。
6. 拆除工程: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7. 其他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 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土方开挖工程。
3.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米及以上;搭设跨度18米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²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4.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米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5. 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50米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150米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20米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6. 拆除工程: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等拆除工程;人工拆除施工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或者高度40米及以上的建筑物拆除工程。
7. 其他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三、结语
以上就是关于危险性较大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总结。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同时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新的技术和材料不断涌现,这也要求我们持续关注行业动态,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标准,以适应新的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