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行业,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至关重要,不仅关系到患者的健康权益,也直接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为了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特制定以下“医务人员九不准”规定:
一、不准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现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馈赠。
二、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患者推销药品、保健品或其他商品谋取私利。
三、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行医活动或为非法行医提供便利条件。
四、不准违反规定私自收费或者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五、不准泄露患者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患者信息安全。
六、不准参与虚假宣传或夸大治疗效果,误导患者就医选择。
七、不准拒绝合理诊疗请求,推诿病人,延误病情救治。
八、不准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影响正常医疗秩序。
九、不准违背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损害患者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以上规定旨在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服务理念,自觉遵守职业操守,维护良好的医患关系。希望每位医务工作者都能严格自律,共同营造一个和谐、诚信的医疗环境。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执行情况,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以保障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