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名称为“悦天相声社”,以下简称“本社”。
第二条 本社是由热爱相声艺术的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文艺团体,旨在传承和弘扬中国传统相声艺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三条 本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健康向上的原则开展活动。
第二章 宗旨与任务
第四条 本社的宗旨是:通过相声表演,传播正能量,增强成员之间的团结协作精神,提升个人综合素质。
第五条 主要任务包括:
(一)定期组织相声学习和排练;
(二)举办各类相声演出活动;
(三)邀请专业老师进行指导;
(四)与其他高校相关社团交流经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负责全面管理日常工作;下设宣传部、策划部、技术部三个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职能。
第七条 社长任期一年,由全体社员选举产生,需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艺术修养。
第八条 各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第四章 成员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凡承认本章程并愿意加入本社者,经批准后即可成为正式成员。
第十条 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对本社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三)优先获得参赛机会;
(四)退出自由。
第十一条 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及相关规定;
(二)积极参加社内活动;
(三)维护本社声誉;
(四)按时缴纳会费(如有)。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 本社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员会费、社会资助以及合法收入等。
第十三条 所有财务收支情况必须公开透明,并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十四条 对本章程的任何修改须经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可生效。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由社长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解散本社,则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
悦天相声社全体成员将共同努力,把本社建设成一个充满活力、富有特色的优秀学生社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