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图书资料的管理,提高图书资源的使用效率,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保障师生的阅读权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在图书馆及阅览室内的行为与活动。
一、图书馆及阅览室的开放时间
1. 图书馆及阅览室实行定时开放制度,具体开放时间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并张贴于醒目位置。
2. 除节假日外,每天应保证充足的开放时间,确保学生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借阅和阅读。
3. 每学期初公布开放时间表,如有调整需提前通知师生。
二、图书借阅规定
1. 学生须凭本人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教师可凭工作证或相关证件进行借阅。
2. 借阅数量根据年级不同有所限制,低年级每人次最多借阅2册,高年级每人次最多借阅3册。
3. 借阅期限一般为两周,到期前可申请续借,但不得超过一次。
4. 借阅图书时应检查书籍是否完好,若发现损坏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
三、阅览室使用规则
1. 进入阅览室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随意走动,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2. 阅览室内禁止饮食、吸烟、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3. 禁止携带个人物品进入阅览室,如需携带,应按规定存放。
4. 阅览室内的图书资料仅限室内阅读,不得擅自带出。
四、图书管理与维护
1. 图书馆管理员负责图书的分类、编目、上架、整理及日常维护工作。
2. 定期对图书进行清点、检查,及时修补破损书籍,清理过期或无用图书。
3. 对丢失或严重损坏的图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处理。
五、读者行为规范
1. 所有读者应自觉遵守图书馆及阅览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
2. 不得在书本上涂写、折页、撕页,严禁私自拆卸图书装订。
3. 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移动桌椅、损坏设备。
4. 遵守安全规定,严禁在室内使用明火或电器设备。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有助于提升学校的图书管理水平,促进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养成,为构建书香校园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