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申请部门报审合同盖章流程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升合同审批与盖章工作的效率和安全性,确保各项业务依法依规开展,现就申请部门在合同报审及盖章流程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报审的基本要求
所有涉及对外签署的合同文本,必须由申请部门在正式盖章前完成内部审核流程。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公司经营方针、法律合规要求及相关管理制度。未经审批的合同一律不得提交至相关部门进行盖章操作。
二、合同报审流程说明
1. 合同起草阶段:由业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拟定合同草案,并填写《合同审批表》,明确合同主体、金额、履行方式、期限等关键信息。
2. 内部审核阶段:合同草案需经部门负责人初审,确认内容无误后提交至法务或合规部门进行法律风险审查。
3. 审批流程:通过法务审核的合同,按照公司授权审批权限逐级上报,直至获得最终批准。
4. 盖章申请:经审批通过的合同,方可向综合管理部或行政部提交盖章申请,提供纸质版合同及电子版备案材料。
三、盖章操作规范
1. 合同盖章须在审批流程全部完成后进行,严禁提前或越权盖章。
2. 盖章时应核对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约双方名称等信息,确保与审批文件一致。
3. 所有加盖公章的合同文本均需留存原件归档,电子版同步上传至合同管理系统,便于后续查阅与追溯。
四、责任追究机制
对于未按本通知要求执行合同报审及盖章流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特别是因违规操作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将严肃处理并追责。
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本通知要求,共同维护公司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特此通知。
XX公司综合管理部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