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出入人员登记制度-】为保障幼儿园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规范幼儿园的日常管理秩序,确保园内环境的安全与稳定,特制定本《幼儿园出入人员登记制度》。该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幼儿园的人员,包括教职工、家长、访客及临时工作人员等。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幼儿园内活动或进出幼儿园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1. 教职工(含正式员工、兼职教师、后勤人员等);
2. 家长及监护人;
3. 临时来访人员(如维修人员、供应商、教育机构代表等);
4. 其他因工作、学习、参观等原因进入幼儿园的人员。
二、登记要求
1. 所有进入幼儿园的人员必须在门卫处进行实名登记,填写《出入人员登记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信息。
2. 家长接送幼儿时,需主动出示接送卡或通过人脸识别系统验证身份,方可进入园区。
3. 外来人员须由园方接待人员陪同,并在登记表中注明访问目的、时间及联系人信息。
4. 未经允许,任何外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教学区域或宿舍区。
三、管理职责
1. 幼儿园门卫负责执行本制度,对进出人员进行检查和登记,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完整。
2. 各班级教师应配合门卫工作,提醒家长遵守相关规定,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校园。
3. 园方定期对登记记录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四、特殊情况处理
1. 紧急情况(如突发疾病、火灾等)可优先通行,但事后需补办相关手续。
2. 对于不配合登记或拒绝提供个人信息的人员,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上报园领导处理。
五、制度监督与执行
1. 幼儿园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本制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或追究相应责任。
3. 每学期末对登记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不断完善管理措施。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幼儿园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园内管理需要,本制度将适时修订并重新公布。
通过严格执行本《幼儿园出入人员登记制度》,能够有效提升园所的安全管理水平,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序的学习与生活环境,为幼儿的成长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