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档案管理制度--】为规范幼儿园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确保各类资料完整、准确、安全地保存和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原则
1. 统一管理:幼儿园所有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与一致性。
2. 分类归档:按照档案性质、用途、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便于查阅和管理。
3. 安全保密:涉及幼儿个人信息、教师资料等敏感内容,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信息泄露。
4. 定期检查: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更新、补充、清理,确保档案的有效性和可用性。
二、档案分类与内容
1. 行政类档案
包括幼儿园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规章制度、人事档案、财务报表等。
2. 教学类档案
包含课程安排、教案、教学计划、教研活动记录、教学评估材料、幼儿学习成果记录等。
3. 幼儿成长档案
涵盖幼儿入园登记表、健康体检记录、日常行为观察记录、成长档案卡、家长沟通记录等。
4. 安全与卫生档案
包括安全检查记录、应急预案、消防演练资料、传染病防控记录、食品安全管理资料等。
5. 其他档案
如对外合作资料、荣誉证书、奖状、图片影像资料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
1. 档案管理员职责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工作,定期向园领导汇报档案管理情况。
2. 各部门配合责任
各班级、部门需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四、档案借阅与使用
1. 借阅档案需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2. 档案不得擅自复制、外传或私自更改,确需复印或使用时,须经主管领导审批。
3. 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未经许可不得向他人提供。
五、档案的保管与销毁
1. 档案应存放在专用档案柜中,保持环境干燥、通风、防虫、防火。
2. 对于已失效或无保存价值的档案,需经审核后按规定程序销毁,并做好记录。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幼儿园行政办公室所有。各相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共同维护幼儿园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与制度化。
(注:本制度可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与补充。)